公告日期:2025-04-28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该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中信证券”)作为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网宇达”、“公司”)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对星网宇达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该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76 号)核准,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5,835,312 股,发行价格为37.89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99,999,971.68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3,416,301.47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86,583,670.21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3 月 9 日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已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实收情况进行审验,并于 2023 年 3 月 10 日出具了《北
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 ZA90044 号)。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文件规定,与保荐机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用于存放上述募集资金,以保证募集资金使
用安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60,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 扣除发行费用后 截至2024年12月31
序号 项目名称 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日累计投入金额
金额
1 无人机产业化项目 15,935.52 15,935.52 1,277.76
2 无人机系统研究院项目 25,418.63 25,418.63 2,032.35
3 补充流动资金 17,304.22 17,304.22 17,312.75
合计 58,658.37 58,658.37 20,622.86
三、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该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该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具体情况
本次拟终止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无人机产业化项目”,本项目预计投资总额为 23,400.00 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15,935.52 万元。在装备用无人机市场快速增长和训练用无人机市场持续增长背景下,公司拟利用募集资金建设无人机产业化项目,进一步提升无人机产业化能力,突破目前的产能瓶颈。本项目实施主体为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施地点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兴区)采发路 8 号院。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项目已经投入 1,277.76 万元;本项目节余募集
资金为 15,261.72 万元(其中:银行存款 7,261.72 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8,000.00 万元),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4,657.76 万元,差异为利息收入及扣除手续费支出 603.96 万元。
(二)本次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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