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2-06 17:17:09 股吧网页版
星网宇达:关于股份回购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2-07


证券代码:002829 证券简称:星网宇达 公告编号:2025-005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24年5月23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3.39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按本次回购股份不超过人民币33.39元/股条件计算,预计本次回购股份数不低于598,982股且不超过898,47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9%-0.43%。回购实施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本次回购方案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的,应当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回购实施情况

1、 2025年1月24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首次回购。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579,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8%。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
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

2、 回购期间,公司根据规定在每个月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了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218,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9%(以公司当前总股本207,809,394股计算),最高成交价为17.9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6.79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0,994,152.00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一致性的说明

本次实际回购的方式、回购价格、资金来源及资金总额、实施期限等,均符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实际回购金额已超过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的下限,且未超过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的上限,公司已在规定期限内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三、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四、回购实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根据公司于2024年7月27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控人增持股份计划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7),2024年2月7日至2024年7月25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迟家升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352,5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7%,增持金额为5,042,508.80元。本次增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增持计划、承诺一致。

除上述人员外,经公司自查,自公司首次披露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期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五、本次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
时间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以及公司回购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