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5-07 20:40:15 股吧网页版
贝肯能源: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5-08


证券代码:002828 证券简称:贝肯能源 公告编号:2025-037
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公司董事长陈东先生发行不超过 54,000,000 股(含本数)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按特定对象认购股份数量上限计算,本次发行后,陈东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54,000,000 股,占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21.18%,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陈东先生;

2、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所涉关联交易事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4、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需履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管理层收购相关程序、获得公司股东会的批准、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同意注册,能否获得相关批准以及获得相关批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5、本公告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中相同的含义。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 54,000,000 股(含本数),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5,586.00 万元(含本数),发行对象为公司董事长陈东先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陈东先生为公司关联方,其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2025 年 5 月 7 日,公司与陈东先生签订了《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陈东先生拟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

2025 年 5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
向特定对象发行相关议案,关联董事回避相关议案的表决;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所涉关联交易事项。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后续相关议案将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需履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管理层收购相关程序、获得公司股东会的批准及深交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公司董事长陈东先生,本次发行完成后,陈东先生将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东先生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信息

陈东,男,汉族,1983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住所
为北京市西城区。2022 年 5 月至今,任贝肯能源董事长。

经查询,陈东先生最近五年未受过与证券市场有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亦不存在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未决民事诉讼或者仲裁;陈东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面值为人民币1.00 元/股。

四、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审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6.59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
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
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如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认购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 为每股送股或转
增股本数,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