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4
证券代码:002827 证券简称:高争民爆 公告编号:2025-029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拟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控股股东西藏建工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西藏建工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藏建集团”)持有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高争民爆”)股份 161,740,99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8.6%)。
近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藏建集团的减持计划告知函,藏建集团拟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2,76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5,52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具体情况如下:
一、藏建集团基本情况
截至目前,藏建集团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161,740,994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 58.6%。
序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质押和冻结情况
号
1 西藏建工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161,740,994 58.6% 无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股份来源、数量、方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减持期间(不超过未来 3 个月)、价格区间等具体安排
1、减持原因:企业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3、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藏建集团预计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2,760,00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5,520,00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6、减持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
(二)藏建集团(原西藏高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做承诺:
1、就本公司所持高争民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自高争民爆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该等股份,也不由高争民爆公司回购该等股份。所持高争民爆公司股票在原承诺的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转让的,其转让价格不低于发行价;高争民爆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高争民爆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高争民爆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前述锁定期的基础上自动延长6 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2、在藏建集团所持高争民爆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的 12 个月内,藏建集团减持所持高争民爆公司股份的数量不超过藏建集团持有高争民爆公司股份总量的 15%;在藏建集团所持高争民爆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的第 13 至 24 个月内,藏建集团减持所持高争民爆公司股份的数量不超过藏建集团所持高争民爆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第
13 个月初藏建集团持有高争民爆公司股份总量的 15%;减持价格(复权后)不低于发行价;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三年内减持的,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减持方式包括通过大宗交易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及/或其他合法方式进行减持,但如果藏建集团预计未来一个月内公开转让股份的数量合计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1%的,将仅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转让所持股份;减持股份行为的期限为自公告减持计划之日起六个月。减持期限届满后,若藏建集团拟继续减持股份,则需重新公告减持计划;若藏建集团未履行上述关于股份减持的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高争民爆公司所有,并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高争民爆公司指定账户。如果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高争民爆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其将向高争民爆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在达到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在二级市场以买入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资金来源为自筹取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 6 个月内增持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2%,即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可以自首次增持之日起计算的未来 6 个月内,从二级市场上继续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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