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证券代码:002827 证券简称:高争民爆 公告编号:2025-024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重大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判决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控股子公司成远矿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诉讼地位为第三人
3、涉案的金额:12,575.86 万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的影响:本次涉诉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本次诉讼案件目前处于一审判决阶段,一审判决尚未生效执行,本次诉讼案件最终实际影响以终审法院生效判决结果为准,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及时按照规则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本次诉讼的前期公告情况
1.2025 年 1 月 10 日,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高争民爆”)披露了《关于控股子公司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司控股子公司成远矿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远矿业”)收到了西藏自治区昌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传票以及出庭通知书,因合同纠纷,西藏昌都高争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昌都高争”或“原告”)向西藏自治区昌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0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2.2025 年 1 月 2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子公司重大诉讼事项进展的公
告》,成远矿业收到了《西藏自治区昌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变更当事人诉讼地位通
知书》。依法将成远矿业的诉讼地位由被告变更为第三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1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重大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二、本次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
成远矿业于近日收到《西藏自治区昌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4〕藏 03 民初 4 号),判决如下:
驳回原告西藏昌都高争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本案受理费 670593.07 元(已缴纳),由原告西藏昌都高争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涉诉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本次诉讼案件目前处于一审判决阶段,一审判决尚未生效执行,本次诉讼案件最终实际影响以终审法院生效判决结果为准,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及时按照规则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西藏自治区昌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特此公告。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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