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4-25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本人作为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交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诚信、勤勉、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冯岚女士,1978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毕业于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吉林大学白求恩医学部(原白求恩医科大学),信息(医药)医学学士;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信息中心工程师。2001年7月至2008年7月,担任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信息中心副主编;2008年8月至2009年5月,担任中国药学会医药政策研究中心部门主任;2012年12月至今,担任中国医药创新促进会秘书长;2021年9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未在本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2024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6次、股东大会2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并行使相关表决权,本年度对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表示同意,未提出异议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本年应参加 现场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股东大
董事姓名 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参加次数 次数 次数 会的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冯岚 6 3 3 0 0 否 2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提名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2 2 2 2 1 1
1、提名委员会
本人作为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报告期内,对公司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方面进行审查,将符合任职资格人选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积极推动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选聘工作。
2、战略委员会
本人作为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对《关于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和新增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基本管理制度及内控制度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和《关于对参股公司减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对公司战略委员会相关制度修订、参股公司减资等事项提供了建设性的意见,切实履行了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维护投资者和公司的利益。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报告期内,本人对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认真了解、沟通,并同意将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确保相关事项符合投资者和公司的利益。
(三)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会计师事务所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在会计师进场前,和会计师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本年度审计重点进行了沟通,并在会计师初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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