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本人作为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交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诚信、勤勉、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胡明女士,1971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毕业于对外经贸大学管理学专业。2005年9月至2016年3月,历任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首席财务官、互联网娱乐事业群首席执行官等;2015年5月至2016年2月任北京华谊兄弟创星娱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2016年7月至2024年9月任北京漫美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4月至今任天津天马映像影业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6月至今任广州达咖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1月至今任天津孚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监事。2016年9月至今任朴新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纽交所,NEW 朴新教育)董事;2022年5月至今任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9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未在本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
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2024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6次、股东大会2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并行使相关表决权,本年度对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表示同意,未提出异议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本年应参加 现场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股东大
董事姓名 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参加次数 次数 次数 会的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胡明 6 3 3 0 0 否 2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应出席 实际出席 应出席 实际出席 应出席 实际出席 应出席 实际出席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2 2 5 5 2 2 1 1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本人作为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报告期内,主持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和新增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基本管理制度及内控制度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对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相关制度修订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事项进行了审议,积极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
2、审计委员会
本人作为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本着勤勉尽责、实事求是的原则,参与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与年审会计师就审计工作计划、审计过程及审计结果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确保年审工作按照预定的进度完成。对各期定期报告、审计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利润分配预案、内审部工作计划等相关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同时审阅内审部提交的各季度工作报告和年度内部审计计划,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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