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市值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市值管理行为,有效维护公司、全体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0 号—市值管理》等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市值管理,是指公司以提高公司质量为基础,为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而实施的战略管理行为。公司需始终秉持对股东负责的态度,依托技术创新驱动、市场份额拓展、高效运营管理以及良好投资者关系维护等多维度工作,推动公司投资价值真实、合理地反映公司质量与发展潜力。
第二章 市值管理的目的与基本原则
第三条 市值管理主要目的是通过充分、合规的信息披露,增强公司透明度,引导公司的市场价值与内在价值实现动态趋同。同时,利用资本运作、权益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等手段,使公司价值得以充分反应,以此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从而达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目标。
第四条 市值管理的基本原则包括:
1、合规性原则:公司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以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2、系统性原则:公司应当按照系统思维、整体推进的原则,协同公司各体系、业务部门以系统化方式持续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3、科学性原则:公司依据市值管理的客观规律,制定科学的市值管理制度,明确市值管理的机构与职责、方式与方法、预警监控机制及禁止事项,有计划组织实施市值管理;
4、常态性原则:上市公司的市值成长是一个持续的和动态的过程,根据市场环
境、行业发展状况、公司经营发展表现等情况,适时采用合规有效的市值管理方式方法,使得公司市值合理反映公司价值。
5、主动性原则。公司应当及时关注资本市场及公司市值动态,结合影响公司市值的关键因素及指标,科学制定及调整市值管理工作方案,主动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第三章 市值管理的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是市值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董事长是市值管理工作的第一负责人,董事会秘书是市值管理工作的具体负责人;证券事务部是市值管理工作的具体执行机构,由董事会秘书直接领导;其他各职能部门及下属公司负责对相关生产经营、财务、市场等信息的归集工作提供支持。
第六条 董事会应当重视公司质量的提升,根据当前业绩和未来战略规划就公司投资价值制定长期目标,在公司治理、日常经营、并购重组及融资等重大事项决策中充分考虑投资者利益和回报,坚持稳健经营,避免盲目扩张,不断提升公司投资价值。董事会应当密切关注市场对公司价值的反映,在市场表现明显偏离公司价值时,审慎分析研判可能的原因,积极采取措施促进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第七条 董事长应当积极督促执行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董事会决议,推动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相关内部制度不断完善,协调各方采取措施促进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积极参与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各项工作,参加业绩说明会、投资者沟通会等各类投资者关系活动,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
董事会秘书应当指导证券部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和信息披露相关工作,与投资者建立畅通的沟通机制,积极收集、分析市场各方对公司投资价值的判断和对公司经营的预期,持续提升信息披露透明度和精准度。同时,加强舆情监测分析,密切关注各类媒体报道和市场传闻,发现可能对投资者决策或者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应当及时向董事会报告。
第八条 证券事务部在董事会秘书的指导下,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和信息披露相
值的判断和对公司经营的预期,持续提升信息披露透明度和精准度。同时,参照《舆情应对管理制度》加强舆情监测分析,密切关注各类媒体报道和市场传闻,发现可能对投资者决策或者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应当及时向董事会报告。
第九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积极参与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各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一)参与制定和审议市值管理策略;
(二)监督市值管理策略的执行情况;
(三)在市值管理中出现重大问题时,参与危机应对和决策;
(四)定期评估市值管理效果,提出改进建议;
(五)参加业绩说明会、投资者沟通会等各类投资者关系活动,增进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的了解。
第十条 证券事务部是市值管理工作的具体执行部门,其他各职能部门、分/子公司应当积极支持与配合,证券部的主要职责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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