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1
关于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
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人”)作为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以下简称“和胜股份”或“公司”)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和胜股份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046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0,845,157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6.2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99,999,994.97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93,867,140.24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报告号为容诚验字[2025]519Z0004 号的《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人、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由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总额,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并结合募投项目情况,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对募投项目拟
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金额 调整前拟投入 调整后拟投入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
1 智能移动终端金属结构件项 7,500.00 7,500.00 5,000.00
目
2 安徽和胜新能源生产基地项 69,353.50 42,000.00 30,000.00
目(一期)
3 补充流动资金 18,500.00 18,500.00 14,386.71
合计 95,353.50 68,000.00 49,386.71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及置换安排
(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容诚专字[2025]519Z0053号《鉴证报告》,自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董事会决议日(2024 年 8
月 1 日)至 2025 年 10 月 17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实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 5,332.50 万元,公司拟置换金额为人民币 5,332.5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金 自筹资金预先投 拟置换金额
额 入金额
1 智能移动终端金属结 5,000.00 723.22 723.22
构件项目
2 安徽和胜新能源生产 30,000.00 4,609.28 4,609.28
基地项目(一期)
3 补充流动资金 14,386.71 不适用 不适用
合计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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