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10-10
证券代码:002824 证券简称:和胜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6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与激励
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公司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申请,对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内幕
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公开披露前的 6 个月内(即 2025 年 3 月 21
日至 2025 年 9 月 22 日,以下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查询,
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程序与范围
1、核查对象为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2、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已填报《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查询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已于
2025 年 9 月 24 日出具《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
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本激励计划对外披露之前,公司严格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等规定,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公司已将本激励计划的商议筹划、论证咨询、决策讨论等阶段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内幕信
息知情人严格控制在《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登记的人员范围之内,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于2025年9月24日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自查期间,共 77 名核查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其余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情况说明如下:
1、为内幕信息知情人的核查对象
在自查期间,有 3 名核查对象存在二级市场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经公司核查:上述核查对象的交易行为均未发生在内幕信息知情期间,其在买卖公司股票期间,公司尚未筹划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2、为激励对象的核查对象
在自查期间,除上述核查对象外,共有 74 名核查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经公司核查:上述 74 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行为的核查对象中,59 名核查对
象在买卖公司股票期间,公司尚未筹划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15 名核查对象在公司筹划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期间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其行为均系基于各自对二级市场交易行情、市场公开信息及个人判断做出的独立投资决策,其在买卖公司股票前,并未知悉公司拟实施的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具体方案要素等相关信息,亦未有任何人员向其泄露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具体信息或基于此建议其买卖公司股票,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
综上所述,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公司本激励计划策划、讨论过程中已按照上述规定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限定了接触到内幕信息人员的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公司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前,未发生信息泄露的情形;上述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系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判断
而进行的操作,不存在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通过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而不当得利情形。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10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