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10-09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保荐人”)作为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胜股份”、“公司”或“发行人”)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就发行人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046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0,845,157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6.21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99,999,994.97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6,132,854.73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3,867,140.24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报告号为容诚验字[2025]519Z0004 号的《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人、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3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议案》,调整后公司募集资金拟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金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1 智能移动终端金属结构件项目 7,500.00 5,000.00
2 安徽和胜新能源生产基地项目(一期) 69,353.50 30,0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18,500.00 14,386.71
合计 95,353.50 49,386.71
注:总数合计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存在尾数不符的,系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工作正在实施过程中,因项目实施存在一定周期,公司及其子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安排使用情况,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及其子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现金管理额度
公司及其子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公司及其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保本且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低风险投资产品。拟进行现金管理的受托方包括银行、券商和保险等金融机构。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权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财务总监在上述额度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决策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七)信息披露
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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