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10-09
证券代码:002824 证券简称:和胜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0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于 2025 年 9 月 23 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 9
月 30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 名,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李建湘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 3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财务总监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决策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出具了《关于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选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1)。
2、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
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部分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保荐机构国泰海通出具了《关于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选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2)。
3、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不属于对募集资金用途进行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保荐机构国泰海通出具了《关于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选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3)。
4、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通过全资子公司向全资孙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约 30,000 万元(含利息收入、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等,具体金额以增资时募集资金账户实际余额为准)通过全资子公司广东和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向实施新增募投项目的全资孙公司安徽和胜新能源汽车部件有限公司进行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控股子公司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该事项无需提
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董事会同意授权管理层,在前述增资额度范围内,分阶段自主决定并实施投入相应资金,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相关手续。具体增资进度、增资金额根据安徽和胜新能源汽车部件有限公司的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保荐机构国泰海通出具了《关于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通过全资子公司向全资孙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选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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