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10-09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通过全资子公司向全资孙公司增资
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保荐人”)作为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胜股份”、“公司”或“发行人”)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就发行人使用募集资金通过全资子公司向全资孙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046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0,845,157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6.21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99,999,994.97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6,132,854.73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3,867,140.24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报告号为容诚验字[2025]519Z0004 号的《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人、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金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1 智能移动终端金属结构件项目 7,500.00 5,000.00
2 安徽和胜新能源生产基地项目(一期) 69,353.50 30,0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18,500.00 14,386.71
合计 95,353.50 49,386.71
三、本次增资的基本情况
(一)增资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安徽和胜新能源生产基地项目(一期)项目”的实施主体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和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和胜新能源”)下属全资子公司安徽和胜新能源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和胜新能源”)。为了便于募集资金管理并促进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30,000 万元(含利息收入、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等,具体金额以增资时募集资金账户实际余额为准)通过全资子公司广东和胜新能源向全资孙公司安徽和胜新能源进行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本次增资后全资孙公司安徽和胜新能源的注册资本将从 5,000 万元增加至 35,000 万元,增资前后公司均持有其 100%股权。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管理层,在前述增资额度范围内,分阶段自主决定并实施投入相应资金,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相关手续。具体增资进度、增资金额根据安徽和胜新能源汽车部件有限公司的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二)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安徽和胜新能源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500MA2WKMEQ0W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注册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
(5)法定代表人:李建湘
(6)成立日期:2021 年 1 月 5 日
(8)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 2025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总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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