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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18 18:36:08 股吧网页版
*ST中装:关于公司重整计划获法院裁定批准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19


证券代码:002822 证券简称:*ST 中装 公告编号:2025-150
债券代码:127033 债券简称:中装转2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重整计划获法院裁定批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025年12月18日,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装建设”或“公司”)收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深圳中院裁定批准《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重整程序。

2、深圳中院裁定批准公司重整计划后,公司将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2025年12月18日,公司收到深圳中院送达的(2025)粤03破652号之一《民事裁定书》,深圳中院裁定批准《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重整程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重整进展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5年8月20日和2025年8月21日披露了《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1)和
《关于收到法院决定书及指定重整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7),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东莞市铭尚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铭尚”)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担任中装建设重整期间的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2025年12月16日,中装建设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了《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了《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7日披露的《关于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48)、《关于出资人组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49)。
2025年12月18日,公司收到深圳中院送达的(2025)粤03破652号之一《民事裁定书》,深圳中院裁定批准《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重整程序。

二、重整计划的主要内容

深圳中院已裁定批准《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

三、民事裁定书的主要内容

中装建设收到的(2025)粤03破652号之一《民事裁定书》主要内容:

1、批准《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

2、终止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程序。

四、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对公司的影响

深圳中院裁定批准《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后,公司将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公司负责执行重整计划,管理人负责监督重整计划的执行。

若重整计划顺利执行完毕,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持续经营和盈利能力,推动公司回归健康、可持续发展轨道。在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公司股本结构将发生变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将发生变更。

五、风险提示

1、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法院已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第9.4.1条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已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虽然法院正式受理重整申请,后续仍然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并被实施破产清算的风险。如果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第9.4.18条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2、公司股票已有的其他风险警示

2024年2月,因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六)项“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触及了“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公司股票自2024年2月27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证券简称由“中装建设”变更为“ST中装”,股票代码仍为002822,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2025年3月21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以下简称“深圳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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