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装建设”)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作为公司2024 年度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公司对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始创于 1987 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中审众环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 年 11 月,按
照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中审众
环合伙人数量 216 人、注册会计师数量 1,304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723 人。
2024 年经审计总收入 217,185.57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183,471.71 万元、证
券业务收入 58,365.07 万元。
2024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244 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
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35,961.69 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7 家。
中审众环最近 3 年未受到刑事处罚,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 次、自律监
管措施 1 次,纪律处分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12 次。从业人员在中审众环执业近
3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43 名从业执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 6 人次、自
律监管措施 2 人次、纪律处分 4 人次、监管措施 40 人次。
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行政监管措施以及行政处罚,不影响中审众环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中审众环承做本项目的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等情况。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 2023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4 年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对中审众环进行了充分了解和沟通,对其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核查。经核查,一致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较好地胜任工作,同意公司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结合公司 2024 年年报工作安排,中审众环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等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中审众环认为公司披露了可能导致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主要情况和事项、改善持续经营能力拟定的相关措施及重整工作进度。由于部分与持续经营能力评估相关的应对计划尚在方案论证或报批过程中,公司就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未能作出充分披露,对评估其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影响。
中审众环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审众环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总体评价
公司认为中审众环在公司 2024 年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4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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