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秘您好!3月18日之后的20个交易日公司股价收盘价累积下跌23.86%,是否符合公司颁布的市值管理制度中的触发条件:连续 20 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到 20%;请问公司将采取何种强有力的手段震慑恶意做空的力量,维护公司价值和股东利益?
凯莱英: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关注股价走势、重视投资者权益。关于您提到的事项,董事会及管理层会认真研究与考量,如有相关计划,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相关规定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请以公司公告为准,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关注股价走势、重视投资者权益。关于您提到的事项,董事会及管理层会认真研究与考量,如有相关计划,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相关规定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请以公司公告为准,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来自 深交所互动易)
答复时间 2025-04-18 16:2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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