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3
天津桂发祥十八街麻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
天津桂发祥十八街麻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天津桂发祥十八街麻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部控制管理,提高经营效率和盈利水平,增强财务信息可靠性,维护公司资产安全,防范和化解各类风险,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保证国家法律法规切实得到遵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和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其他主体。
第三条 内部控制是指由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经营管理层和全体员工实施的、旨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
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
第四条 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公司及其下属单位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二)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三)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四)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
(五)成本效益原则。内部控制应当权衡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以适当的成本实现有效控制。
第五条 建立与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应当包括下列要素:
(一)内部环境。内部环境是公司实施内部控制的基础,一般包括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内部审计、人力资源政策、企业文化等;
(二)风险评估。风险评估是公司及时识别、系统分析经营活动中与实现内部控制目标相关的风险,合理确定风险应对策略;
(三)控制活动。控制活动是公司根据风险评估结果,采用相应的控制措施,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度之内;
(四)信息与沟通。信息与沟通是公司及时、准确地收集、传递与内部控制相关的信息,确保信息在公司内部、公司与外部之间进行有效沟通;
(五)内部监督。内部监督是公司对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现内部控制缺陷,应当及时加以改进。
第二章 内部环境
第六条 公司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建立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
(一)股东会享有法律法规和企业章程规定的合法权利,依法行使企业经营方针、筹资、投资、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的表决权;
(二)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依法行使企业的经营决策权;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督企业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四)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依据《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对公司日常经营实施管理。
第七条 董事会是内部控制的决策机构,负责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第八条 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查企业内部控制,监督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情况,协调内部控制审计及其他相关事宜等。
第九条 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部,为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公司应加强内部审计工作,保证内部审计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工作的独立性。内部审计机构应当结合内部审计监督,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监督检查。内部审计机构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应当按照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程序进行报告;对监督检
查中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有权直接向董事会及其审计委员会报告。
第十条 公司结合业务特点和内部控制要求设置内部机构,明确职责权限,将权利与责任落实到各责任单位。
(一)授权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逐级授权、职权明确、权责对称、例外授权等相关原则。
(二)公司在确定职权和岗位分工过程中,应体现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的制衡要求。不相容职务通常包括:可行性研究与决策审批;决策审批与执行;执行与监督检查等。
(三)公司应当通过编制内部管理手册,使全体员工掌握内部机构设置、岗位职责、业务流程等情况,明确权责分配,正确行使职权。
第十一条 公司制定和实施有利于企业可持续发展的人力资源政策。公司应当将职业道德修养和专业胜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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