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3
证券代码:002819 证券简称:东方中科 公告编号:2025-052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股东王戈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本公司股份 6,078,743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 2.05%)
的股东王戈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
内(即 2025 年 11 月 18 日至 2026 年 2 月 17 日),以集中竞价交易
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519,686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 0.51%)。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王戈先生提交的减持股份相关告知函,根据《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前的承诺等有关规定,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王戈
2、股东持有股份的数量、减持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股东 持股数量 占公司总 计划减持股份数 计划减持股份数
序号 名称 (股) 股本比例 量不超过股数 量不超过公司总
(股) 股本比例
1 王戈 6,078,743 2.05% 1,519,686 0.51%
注:计算相关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时,以公司目前总股本 299,610,100 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 3,247,000 股为基准进行计算。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3、减持期间: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即
2025 年 11 月 18 日至 2026 年 2 月 17 日)(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
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个人承诺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4、减持价格:根据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
6、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规定“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度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导致股份变动的除外”。王戈先生于 2025 年4 月 28 日辞去公司董事一职,并不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目前王
戈先生尚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任期截至 2027 年 7 月 12 日),故
任期内每年度减持不得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导致股份变动的除
外。
7、王戈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承诺: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不超过减持前所持股份总数的 25%,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减持公司股票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若预计未来一个月内公开出售股份的数量超过发行人总股本的 1%,将通过大宗交易系统进行减持。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不存在违反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的情况。
8、上述拟减持股东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股份计划最终是否按期实施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情形决定,因此尚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如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3、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内,上述股东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
4、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内,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