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10-24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合并报表范
围内担保额度的议案》,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额度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4-253 号)。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6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以下简称“江苏银行无锡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BZ021825003557),对下属子公司无锡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恩捷”)向江苏银行无锡分行申请的额度为人民币 12,0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珠海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兴银粤保字(金湾)第 202510155241 号),对下属子公司珠海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恩捷”)向兴业银行珠海分行申请的额度为人民币 44,2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常州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兴银常(保证最)字(2025)第 00960 号),对下属子公司江苏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恩捷”)向兴业银行常州分行申请的额度为人民币 10,0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单位:如无特殊说明,为人民币万元
被担保人 担保权人 主债权额度 担保额度 担保合同内容
1、担保人:公司。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范围:债权人与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及按主
合同约定计收的全部利息(包括罚息和复利)、以及债务人应
当支付的手续费、违约金、赔偿金、税金和债权人为实现债权
和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
产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律师费、差旅费、公证
费、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等)。因汇率变化而实际超出最
无锡恩捷 江苏银行 12,000.00 12,000.00 高债权额的部分,保证人自愿承担保证责任。
无锡分行
4、担保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包
括展期、延期)届满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若主合同项下债务
分期履行,则每期债务保证期间均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
合同项下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若
主……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