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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2 21:31:17 股吧网页版
恩捷股份:2024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潘思明)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3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潘思明)

本人潘思明作为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在 2024 年度工作中,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及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的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本人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潘思明,男,1977 年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曾任华晨汽车集团财务分
析、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民生银行中小部贷后管理总监,现任
上海仰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后管理总监。2023 年 3 月 24 日起至今,担任公司
独立董事。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2024 年度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按时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及相关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董事会出席情况 股东会出席情况

实际出席次数

应出席次数 (现场/通讯方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召开次数 列席次数
式)

19 19 0 0 11 11

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和公司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均符合法定要求,各重大经营决策事项的履行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公司历次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战略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2 2 5 5

1、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公司战略相关会议,关注公司经营与未来战略发展走向,并充分发挥本人在行业内长期从业的经验积累优势,根据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和公司所在行业发展趋势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也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提出建议。

2、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按时出席了审计委员会会议,严格按照《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开展各项工作,对相关事项讨论后,形成决议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并对内部控制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3、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2024 年度,公司未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出席情况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4 4 0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规范的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出席了全部应当出席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真审阅了相应会议材料并作出决议,并在独立、
客观、审慎的前提下行使表决权,对各项议案均无异议。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建议公司内部审计人员持续加强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与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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