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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1 20:51:13 股吧网页版
郑中设计: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燕燕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2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制度的要求,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主动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4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陈燕燕,196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经济师、高级政工师,中国物流学会特约研究员、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 MBA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物流与釆购》杂志编委。2009 年 1 月至今列任中国人民大学深圳校友会秘书长、副会长、顾问,历任深圳市航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美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现任中国燃气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沃尔
核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 年 9 月至 2024 年 2 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1、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度,本人于任职期间公司召开了 1 次董事会,召开 1 次股东大会,
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公司董事会、
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投出同意票,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2024 年度,本人在任职期间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应参加会 现 场 出 以通讯方式 委 托 出 缺 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 席股 东
议次数 席次数 参加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大会次数

1 1 0 0 0 否 1

2、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与审计委员会委员,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任职期间,提名委员会严格按照《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共组织1次会议。本人应出席1次会议,实际出席1次会议,沟通讨论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相关事项,切实履行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责和义务。

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未发生需要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3、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4)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5)无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4、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所聘会计师事务所保持良好联系,确保全面及时地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和财务状况。

5、关于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在任职期间通过现场会议、电话、微信等多种途径,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认真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并利用自身的专业优势,积极对公司的发展战略提出专业化建议,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6、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督促公司严格执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认真接听投资者的来电、接待来访,认真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本人通过参加股东大会等途径与公司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加深股东对公司的了解,保障投资者知情权,促进投资者关系管理。

7、公司配合工作情况

2024年任职期间,公司对独立董事的工作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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