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制度的要求,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主动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4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丁明明,1980 年 8 月生,拥有南京大学法律硕士学位,曾任中国证监
会第七届并购重组委委员,现为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员,广东省、深圳市涉外律师领军人才,2011 年至今,任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合伙人,主要从事资本市场法律业务,2024 年 2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1、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4 年任职期间,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投出同意票,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2024 年度,本人在任职期间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如下:
应参加会 现 场 出 以通讯方式 委 托 出 缺 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 席股 东
议次数 席次数 参加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大会次数
9 1 8 0 0 否 1
2、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2024 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委员,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本人任职期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 1 次会议,本人应出席 1 次,实际出
席 1 次,积极参与公司薪酬与考核制度的讨论,对公司薪酬及绩效考核情况进行监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等事项,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切实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能。
本人任职期间,提名委员会共召开 1 次会议,本人应出席 1 次会议,实际出
席 1 次会议,沟通讨论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事项,切实履行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责和义务。
2024年度,公司召开了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会议,并对拟提交董事会审议的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事项进行了认真了解,并就会前审核发表审查意见。
3、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4)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5)无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4、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外部审计团队的沟通协作情况
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定期审议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报告,不定期核查公司董事、高管人员的履职情况。在公司年度审计期间,本人及时跟进审计工作进度,对审计
机构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并建立有效沟通渠道,关注审计过程,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5、关于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通过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对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规范运作等方面进行了解并提出专业意见和建议。此外,本人通过现场会议、电话、微信等多种途径,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认真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并利用自身的专业优势,积极对公司的发展战略提出专业化建议,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6、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督促公司严格执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认真接听投资者的来电、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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