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04
证券代码:002810 证券简称:山东赫达 公告编号:2025-040
债券代码:127088 债券简称:赫达转债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5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回购股份全部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8.00 元/股。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6 日、2025 年 4 月 1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15)。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本次回购股份。截至 2025 年 5 月 30 日,公司通
证券代码:002810 证券简称:山东赫达 公告编号:2025-040
债券代码:127088 债券简称:赫达转债
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833,60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2394%,其中,最高成
交价为 12.07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1.10 元/股,成交总金额 9,631,517
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回购方案,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证券代码:002810 证券简称:山东赫达 公告编号:2025-040
债券代码:127088 债券简称:赫达转债
特此公告。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六月三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