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26
证券代码:002809 证券简称:红墙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9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闲置车辆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况
1、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连军先生和公司董事赵利华女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连军先生之配偶)拟向公司购买两台闲置车辆。
2、关联方关系概述
刘连军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公司43.86%的股份,赵利华女士为公司的董事,是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连军先生之配偶,没有持有公司的股份,上述两人的交易构成关联方交易。
3、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5年12月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同意刘连军、赵利华向公司购买闲置车辆的议案》,该议案参与董事表决情况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关联董事刘连军先生、赵利华女士回避表决)。根据《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内部控制及决策制度》规定,本次交易董事会有权判断并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025年12月25日,公司第五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同意刘连军、赵利华向公司购买闲置车辆的议案》,并就议案发表了如下审核意见:本次交易属于正常交易行为,交易价格为市场二手车公允价格,且有利于处理公司闲置资产,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
4、本次关联交易是否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审批的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姓名 住所 企业类型
刘连军 广东省惠州市石湾镇***** 不适用
赵利华 广东省惠州市石湾镇***** 不适用
2、关联方关系
刘连军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公司43.86%的股份,赵利华女士为公司的董事,是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连军先生之配偶,没有持有公司的股份,上述两人的交易构成关联方交易。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刘连军先生以363,000元人民币向公司购买一台闲置车辆,该小轿车公司购买于2020年7月,账面固定资产净值44,085.18元。
赵利华女士以277,220元人民币向公司购买一台闲置车辆,该小轿车公司购买于2021年7月,账面固定资产净值76,216.40元。
本次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
四、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1、必要性和真实意图
标的车辆为公司闲置车辆,且维护成本较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连军先生、公司董事赵利华女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连军先生之配偶)有车辆使用需求,根据实际情况,公司决定将标的车辆出售给刘连军先生和赵利华女士。
2、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属于正常交易行为,交易价格为市场二手车公允价格,且有利于处理公司闲置资产。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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