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26
证券代码:002809 证券简称:红墙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7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
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12 月 20 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12 月 2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董事范纬中先生、孙
振平先生、刘卫东女士和独立董事李玉林先生、陈环先生、王桂玲女士通过通讯方式参加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出席董事 9 名。会议由董事长刘连军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7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使用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12个月内。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且任意时点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总金额不超过 7 亿元。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同 日 刊 登 在 《 中 国 证 券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召开了专门会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2 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同
意刘连军、赵利华向公司购买闲置车辆的议案》。
刘连军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赵利华女士为公司的董事,是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连军先生之配偶,刘连军先生以 363,000 元人民币向公司购买一台闲置车辆,赵利华女士以 277,220 元人民币向公司购买一台闲置车辆,上述交易构成关联方交易。关联方刘连军先生、赵利华女士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同意刘连军、赵利华向公司购买闲置车辆的议案》。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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