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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9-29 18:10:18 股吧网页版
红墙股份:关于公司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9-30


证券代码:002809 证券简称:红墙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2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9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根据 2024 年 7 月 1 日起实施的新《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新 <
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 监事会职权将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随之 废止,公司各项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公司现任 监事自本议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解除监事职务,在此之前,公司第五届监 事会仍将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履行监督职能,维 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
主要进行以下修订:

1、因公司可转债(债券代码:127094;债券简称:红墙转债)转股导致公
司股份总数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由 210,227,252 元变更至 211,609,439 元;

2、删除监事会、监事相关规定,由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并废止《监 事会议事规则》;

3、将“股东大会”改为“股东会”。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 第一条 为维护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债权人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工和

修订前 修订后

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 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
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
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
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
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
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
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 第十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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