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陈环)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与要求,本人自 2023 年 6 月 7 日担任广东红
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红墙股份”)独立董事以来,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4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独立性要求,并已向公司提交有关独立性的自查报告。本人基本情况如下:
陈环先生,公司独立董事。1962 年生,中国国籍,毕业于华南理工大学无机非金属材料专业,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佛陶集团陶瓷职业中专学校教师、教务处副主任,广东省陶瓷公司科长、副部长、团委书记,深圳南域艺术陶瓷有限公司副总、总经理;现任中国陶瓷工业协会副理事长、广东省建筑材料行业协会常务副会长、广东陶瓷协会会长,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佛山中陶联盟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佛山陶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广州纵横建科会展有限公司董事。
经自查,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亦未在公司的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事项或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24 年,本人通过出席股东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定期获取公司运营情况等资料、听取管理层汇报、与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和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沟通、实地考察、与中小股东沟通等多种方式履行
职责。
(一)全年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会情况
2024 年,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
关程序,合法有效。2024 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9 次、股东会 2 次,本人
出席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 本报告期应 现场/通讯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会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东
名 参加董事会 出席董事会 事会次数 次数 未亲自参加董 会次数
次数 次数 事会会议
陈环 9 9 0 0 否 2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勤勉尽责,在董事会召开前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董事会决策时主动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正确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基于独立且客观的评估和判断,本人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董事会决策后,本人对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有效监督。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4 年,本人主要担任红墙股份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本人共参加 3 次审计委员会工作会议,共审议 11 项议案。本人对各次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三)行使独立意见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4 年,在建立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前,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在可能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事项审议时,需由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2024 年,本人共参加 4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发表独立意见 13 条。上述
独立董事意见均在法定信息披露平台发布。
除上述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外,本人未行使其他独立董事特别职权。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4 年,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认真听取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关于公司内部审计情况的报告,督促公司内部审计计划的实施,指导内部审计部门有效运作;积极与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进行沟通;同时本人认真检查公司内控体系执行情况,对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提出意见,在审核过程中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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