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证券代码:002809 证券简称:红墙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1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为以公司总股本 210,229,01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3 元(含
税),合计 63,068,704.8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利润分配方案是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依据公司实际情况所做出的,公司本次利润分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提出的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及发展需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4、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48,760,445.51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2,151,787.51 元,
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865,147,660.33 元,减去 2023 年度支付普通股利 31,534,252.20
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880,222,066.13 元。
公司(母公司)2024 年度实现净利润 21,517,875.09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2,151,787.51 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569,598,639.84 元,减去 2023 年度支付普通
股利 31,534,252.20 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
润 557,430,475.22 元。
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和资金需求,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公司总股本 210,229,01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3 元(含税),
合计 63,068,704.8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自主行权事项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则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合理性的情况说明
公司董事长刘连军先生在兼顾公司资金运营安排和股东回报的基础上提议公司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210,229,01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3 元(含税),合计 63,068,704.80 元(含税),占 2024 年度合并
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 129.32%,占期末合并报表中未分配利润的 7.17%。本次现金分红方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
公司在过去12个月内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以及在未来12个月内没有计划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行为。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 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
四、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公司 2024 年度现金分红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公司近 3 年现金分红指
标如下: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63,068,704.80 31,534,252.20 21,022,725.20
回购注销总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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