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作为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墙股份”或“公司”)2023 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 12 月修订)》等规定,对红墙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进行了有计划、多层次的后续培训,所培训的内容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有关持续督导的最新要求进行。
2025 年 4 月 21 日,中泰证券相关人员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2025 年修订)》的要求完成了对红墙股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的持续培训工作,特向贵所报送培训工作报告。
一、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基本情况
1、培训时间:2025 年 4 月 21 日
2、培训方式:现场及远程授课
3、培训人员:中泰证券保荐代表人 郭强
4、培训对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
二、培训内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
等法律法规要求,就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内幕交易、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规范、股份减持、新《公司法》修订内容、避免资金占用、最新资本市场法律法规等方面对参会人员进行培训,并介绍了相关上市公司被监管、处分案例。
三、培训结论
通过本次培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加强了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的认识,进一步理解了其对自身信息披露等方面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本次培训达到了预期目标,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郭强 盛苑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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