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七次会议决议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
七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4 月 14 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各位独立董事,本
次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
到独立董事 3 人,实到独立董事 3 人,会议由独立董事李玉林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拟以公司总股本 210,229,01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3 元(含税),合计 63,068,704.8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提出的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及发展需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内部控制
自我评价报告》。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公司已经建立了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内部控制机制完整、合理、有效,且各项制度能够得到有效执行;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投资、信息披露等方面的内部控制严格、充分、有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
三、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计
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经核查,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会计原则,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
四、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期权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第三个行权期公司层面业绩不满足业绩行权条件,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公司本次注销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根据《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文件的规定,注销原因及数量合法、有效,且流程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对不符合行权条件的 45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的 1,158,400 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七次会议决议》签署页。)
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名:
李玉林 陈 环 王桂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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