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7
证券代码:002807 证券简称:江阴银行 公告编号:2025-039
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中期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2025 年中期分红
方案已获 2025 年 11 月 14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
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2025 年 11 月 14 日,本行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中期分红的议案》。本行 2025 年中期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未来分配方案实施时的股权登记日,若本行总股本存在变动,本行将以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权益分派;
2.自 2025 年中期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本行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以 本 行现 有 总 股 本 2,461,392,789 股为 基数 测算 , 预 计 派 发现 金 红 利
246,139,278.9 元(含税)。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本行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仍然为 2,461,392,789 股;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是一致的;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行 2025 年中期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2 月 2 日)收市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 元人民币现
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9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
率征收,本行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a;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12 月 2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12 月 3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5 年 12 月 2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行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行此次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
将于 2025 年 12 月 3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
资金账户。
六、咨询机构:本行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张晶晶
咨询电话:0510-86851978
传真电话:0510-86805815
七、备查文件
1.本行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本行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1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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