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9
证券代码:002807 证券简称:江阴银行 公告编号:2025-011
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和出席情况
1.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的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4 月 18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4 月 18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4 月 18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4月1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江阴市澄江中路 1 号银信大厦二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
(5)主持人:本行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宋萍女士。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本行《章程》”)等有关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262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705,454,437 股,占本行股权登记日(2025 年 4 月 11 日)股份总数 2,461,392,789 股
的 28.6608%(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股东质押本行股份数量达到或超过其持有本行股份的 50.00%时,对其在股东大会的表决权进行限制,该等股东在本次股东大会无表决权)。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28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625,529,785 股,占本行股份总数的 25.4137%;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
股东 234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79,924,652 股,占本行股份总数的 3.2471%。
3.本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和列席会议。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会议作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 704,804,0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78%;反对 356,0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05%;弃权 294,36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17%。
(二)关于《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 704,806,9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82%;反对 353,1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01%;弃权 294,36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17%。
(三)关于《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 704,804,0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78%;反对 353,1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01%;弃权 297,26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21%。
(四)关于《2024 年度财务决算和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 704,588,59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773%;反对 571,47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10%;弃权 294,36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17%。
(五)关于《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同意 704,800,59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73%;反对 557,89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91%;弃权 95,94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3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58,874,29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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