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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1-16 18:04:04 股吧网页版
华锋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协议转让股份事项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1-17


证券代码:002806 证券简称:华锋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1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协议转让股份事项取得
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协议转让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5 年 11 月 28 日,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华锋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长谭帼英女士(以下简称“转让方”或“甲方”)与陈运先生(以下简称“受让方”或“乙方”)签署了《上市公司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约定谭帼英女士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分期转让其持有的公司共计 34,000,000 股的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 16.00%)给陈运先生。

本次股份转让的标的股份为谭帼英女士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10,700,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 5.04% ) 及所对应的所有股东权利和权益(包括与标的股份有关的所有权、利润分配权、表决权等中国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章程规定的公司股东应享有的一切权利和权益)转让予陈运先生,本次转让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格为 15 元/股,股份转让价款合计为人民币 160,5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亿陆仟零伍拾万元整)。

后续股份转让需以本次股份转让完成为前提,在符合监管部门关于股份转
让规定的基础上,于 2026 年 11 月 23 日至 2027 年 1 月 31 日或双方另行约定的
期间内,由甲方与乙方或乙方控制的第三方另行签订股份转让协议,转让甲方
持有的上市公司 23,300,000 股股份。具体交易时间、交易对价及股份过户安排等由交易双方依据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协商确定。

同日,谭帼英女士与陈运先生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谭帼英女士拟将其剩余合计持有的上市公司 32,100,720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5.11%)的表决权不可撤销地全权委托给陈运先生行使,委托期限自双方 2025
年 11 月 28 日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生效且本次转让标的股份(即 1,070 万
股股份)完成过户登记之日起至后续股份转让完成过户登记(即 2,330 万股股份)之日起终止。上述协议签署后,在表决权委托期间,委托人谭帼英女士与受托人陈运先生构成一致行动关系,为一致行动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上市公司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88)《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谭帼英)《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陈运)(更新稿)等相关公告。

二、本次协议转让股份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获悉深圳证券交易所已根据《上市公司流通股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暂行规则》等对转让双方提交的材料进行完备性核对,并出具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确认书》(深证协〔2026〕第 9 号)。经审核,深圳证券交易所对转让双方按 15 元/股协议转让 10,700,000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 5.04%)的事项予以确认。确认书有效期为六个月,转让双方需按照确认书载明的转受让股份数量一次性办理过户登记。

三、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尚需转受让双方依据《股份转让协议》完成标的股份 10,700,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 5.04%)的转让价款及后续股份转让保证金支付手续后,方可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上述事宜能否最终实施及完成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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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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