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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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审核报告
大信专审字[2025]第 3-00177 号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进行了审核。
一、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文件的规定编制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编制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发表审核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贵公司编制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有关资料与文件、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编制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1 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075 号)核准,本公司向安徽金通新能源汽车二期基金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等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2,561,505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13.82 元。截
至 2021 年 5 月 26 日,本公司实际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2,561,505 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449,999,999.1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8,667,478.94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441,332,520.16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出具了大信验字[2021]第 3-10001 号《验资报告》。
2022 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376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 22,112,444 股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 42.51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39,999,994.44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14,186,412.73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925,813,581.71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出具了大信验字[2022]第 3-00018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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