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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27 19:42:32 股吧网页版
吉宏股份: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及放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28


证券代码:002803 证券简称:吉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9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及放弃优先购买权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7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及放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市吉客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吉客印”)持有西安丹骏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丹骏”)60%的股权,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子公司的长效激励机制,优化子公司股权结构,促进经营业务的长足发展,厦门吉客印拟将所持有西安丹骏 5%的股权以人民币 1,833,473.26 元的价格转让给公司现任董事长王亚朋先生。与此同时,西安丹骏其他自然人股东樊帅帅等人拟将所持有西安丹骏 25%的股权以人民币 9,167,366.31 元的价格转让给王亚朋先生,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公司对上述标的股权转让享有优先购买权,基于西安丹骏的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拟放弃上述优先购买权。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厦门吉客印持有西安丹骏 55%的股权,董事长王亚朋先生持有西安丹骏 30%的股权,其他自然人股东持有西安丹骏 15%的股权,西安丹骏仍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

2、上述股权受让方为公司现任董事长王亚朋先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2023 年修订)》相关规定,王亚朋先生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本次交易系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

3、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 2025 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王亚朋先生回避表决,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姓名:王亚朋

住址:郑州市二七区棉纺东路**号

身份证号码:4110821979********

与公司的关系:王亚朋先生现任公司董事、董事长,为公司关联自然人

其他相关说明:王亚朋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西安丹骏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2、住所地:西安市高新区丈八街办高新六路 72 号普声大厦 410 室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31MA6UPH9Q8H

4、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 万

5、法定代表人:樊帅帅

6、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7、成立日期:2017 年 12 月 19 日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互联网数据服务;软件销售;市场营销策划;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国内贸易代理;销售代理;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网络技术服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日用百货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比例: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市吉客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60%,自然人樊帅帅持股比例 10%,自然人王冰持股比例 8%,自然人李磊持股比例 5%,
自然人毛洪波持股比例 5%,自然人郭新华持股比例 3%,自然人李柯莹持股比例3%,自然人毛翠持股比例 3%,自然人罗超源持股比例 3%。

10、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5-09-30/2025 年 1-9 月 2024-12-31/2024 年 1-12 月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272,712,074.54 1,671,906.20

负债总额 236,042,609.28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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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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