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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5-26 19:18:10 股吧网页版
洪汇新材: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份协议转让事项的进展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5-27


证券代码:002802 证券简称:洪汇新材 公告编号:2025-024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份协议转让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概况

2025 年 1 月 20 日,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目标公司”、“上市公司”或“洪汇新材”)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项洪伟先生与无锡锡港启兴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锡港启兴”)签署了《控制权转让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项洪伟先生拟将其持有的公司 29.99%的股份(对应的股票数量为 54,672,366 股,以下简称“标的股份”)协议转让给锡港启兴(以下简称“拟议交易”或“本次权益变动”)。本次权益变动后,锡港启兴将直接持有洪汇新材 29.99%的股份及该等股份对应的表决权,锡港启兴将成为洪汇新材控股股东,洪汇新材实际控制人由项洪伟先生变更为无锡市锡山区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服务中心(以下简称“锡山区国服中心”,
其举办单位为无锡市锡山区财政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1 日
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控制权转让框架协议>暨公司控制权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

2025 年 3 月 31 日,项洪伟先生与锡港启兴签署了《控制权转让框架协议之
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项洪伟先生与锡港启兴同意继续推
进拟议交易,并将《框架协议》中相关条款约定的截至期限“2025 年 3 月 31 日”
调整为“2025 年 4 月 30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 日在《证券
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控制权转让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公司控制权拟变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2025 年 4 月 27 日,项洪伟先生与锡港启兴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2025
年 4 月 28 日,公司分别收到项洪伟先生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和锡港
启兴出具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在
《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控制权拟变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二、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获悉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已对转让双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完备性核对,并出具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确认书》(深证协〔2025〕第 42 号),深交所对股份转让事项予以确认。确认书的有效期为六个月,转让双方需按照确认书载明的转受让股份数量一次性办理过户登记。

三、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若本次股份转让顺利推进并最终实施完成,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将变更为锡港启兴、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锡山区国服中心。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四、重大风险提示

本次股份转让的实施尚需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手续。该事项能否最终实施完成及实施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及时披露权益变动报告,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确认书》(深证协〔2025〕第 42
号)。

特此公告。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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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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