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28
证券代码:002801 证券简称:微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2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项目质量复核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
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 2025年 3 月 28 日公司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拟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近日,公司收到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变更项目质量复核人的函》,现将具体变更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变更项目质量复核人的基本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和 2025 年末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
构,原委派龙琦先生作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 2025 年末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项目质量复核人。由于工作调整原因,现委派麻贺群女士接替龙琦先生作为项目质量复核人。变更后的项目质量复核人为麻贺群女士。
二、本次变更项目质量复核人的基本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质量复核人:麻贺群,2017 年 4 月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自 2017 年 4 月开始在天
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自 201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自 2026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3 家上市公司或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情况
麻贺群女士最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
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麻贺群女士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 1 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
务对独立性的要求》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有关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本次变更项目质量复核人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
计和 2025 年末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
1、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变更项目质量复核人的函》。
特此公告。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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