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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2-27 20:02:18 股吧网页版
天顺股份: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红梅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2-28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红梅)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本人作为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顺股份”)独立董事,现向董事会和股东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并对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汇报。请予审查。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张红梅,出生于 1970 年 7 月,毕业于山东理工大学会计学专业,大学
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历任新疆国信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新疆神华中顺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新疆甘泉堡神信物流有限责任公司财务行政总监、常务副总经理、新疆中小企业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风控总监、数字新疆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等职务。现任西拓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顾问,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 6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章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条件的规定,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查。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不在天顺股份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天顺股份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天顺股份及其主要股东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2025 年,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已满足适用的各项监管规定中对于出任天顺股份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认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继续保持独立性。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本人投入足够的时间履行职责。2025 年努力做到亲自出席应出席的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参与董事会决策并对所议事项发表明确意见。未出现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的情况。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公司共召开 8 次董事会和 2 次股东会,本人均亲自出席。本人认
为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的召集、召开、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符合法定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报告期内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不存在反对、弃权的情况。

董事会出席情况 股东会列席情况

应参加董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

事会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未亲自出 召开次数 列席次数
席会议

8 8 0 0 0 2 2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5 年,公司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共召开 9 次会议,本
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应参加委员会会议 9 次,其中现场出席 9 次,以通讯方式参加 0 次,没有委托或
缺席情况。本人充分发挥财务管理、会计等方面的专业知识,持续监督公司的管理和运营情况。通过与公司管理层保持积极沟通,了解公司的定期报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内部控制和内部审计、提名独立董事等方面的情况,提出专业性建议和独立意见,为公司的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3.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 3 次,本人按时参加会议 3 次,审议通过了
关联交易、增加日常关联交易、注销参股子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等议案,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责任和义务,对上述事项提供独立判断,促进董事会能够进行富有成效的讨论并做出审慎的决策。

4.审议议案和投票表决情况

本人会前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必要时与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管理层进行预沟通,就拟审议事项进行询问、要求补充材料、提出意见建议等,得到及时反
馈。没有事先否决的情况。在深入了解情况的基础上,本人对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审议的所有事项作出客观决策,经审慎考虑后均投出赞成票,未出现投反对票或者弃权票的情形,也未遇到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况。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 年,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会议和列席了公司股东会会议, 勤勉、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认为公司 2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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