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30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修订)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 3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 4
第三章 股份 ...... 5
第一节 股份发行 ...... 6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 7
第三节 股份转让 ...... 8
第四节 股份管理 ...... 9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 12
第一节 股东 ......12
第二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 18
第三节 股东会的召集 ...... 21
第四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 23
第五节 股东会的召开 ...... 24
第六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 27
第五章 董事会 ...... 31
第一节 董事 ...... 31
第二节 独立董事 ...... 36
第三节 董事会 ...... 41
第四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 47
第五节 董事会秘书 ...... 48
第六章 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49
第七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内部审计 ...... 54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 54
第二节 内部审计 ...... 58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 58
第八章 通知和公告 ...... 59
第九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 59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 60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 61
第十章 章程修改 ...... 63
第十一章 附则 ...... 6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证券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242 号”文批准,由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依法整体变更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40300707743879G。
第三条 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15 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814 号文批
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1,900 万股,于 2016 年 5 月 11 日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FIRST CAPITAL SECURITIES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5 号投行大厦 20 楼,邮政编
码:518048。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202,400,000 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公司董事长为代表公司执行事务的董事,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
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的其他股东,以及公司董事、总裁(即《公司法》所称“经理”,以下同)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裁(即《公司法》所称“副经理”,以下同)、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合规总监、首席风险官、首席信息官、行使经营管理职责并向董事会负责的管理委员会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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