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违规,保荐投行连带受罚的案例正在愈发常见。
12月7日晚,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第一创业”)公告称,全资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一创投行”),因对保荐的上市公司负连带责任,被江苏证监局罚没近1700万元,两名相关责任人分别被罚150万元,合计罚没近2000万元。
此前,10月31日,第一创业就曾披露,一创投行于10月29日被证监会立案,因其在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鸿达兴业”)2019年可转债项目中,涉嫌持续督导业务未勤勉尽责。

来源:第一创业
据公开资料,鸿达兴业母公司鸿达兴业集团的前身是成立于1991年的化工资源产业集团,总部位于广东。鸿达兴业则成立于1995年12月,总部位于江苏省扬州市,主营聚氯乙烯树脂、纯碱、水泥等化工产品,并涉及土壤修复、氢能源等领域,于2004年6月在深交所上市。
但近年来,鸿达兴业在资本市场上则多次被爆出负面消息。2023年9月,鸿达兴业因涉嫌信息披露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2024年1月,鸿达兴业股票收盘价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低于1元/股,触发强制退市规定;2024年3月18日,鸿达兴业正式摘牌退市。
尽管已退市超过一年,但针对鸿达兴业的罚单仍于2025年6月落地。据彼时江苏证监局的公告,鸿达兴业主要存在三大违法事实:
一是擅自改变2019年募集资金用途;二是2019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相应期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存在虚假记载;三是鸿达兴业未及时披露重大诉讼、仲裁及重大担保事项进展情况。
因此,鸿达兴业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850万元罚款;鸿达兴业董事长兼总经理周奕丰被给予警告,并被处以2200万元罚款。其余责任人则被处以50万元至600万元罚款不等。
与此同时,鸿达兴业实控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周奕丰被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财务总监林桂生被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作为鸿达兴业2019年可转债项目的保荐人,一创投行此次也连带受罚。
根据公告,12月5日,一创投行收到江苏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其中指出,一创投行涉嫌在鸿达兴业2019年可转债项目持续督导期间未勤勉尽责,包括:未充分核查募集资金投入及归还情况;未按规定发表核查意见,导致出具的相关持续督导文件存在虚假记载;未按规定履行督促及报告义务。
江苏证监局决定,对一创投行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保荐业务收入 424.53万元,并处以1273.58万元罚款;对两名保荐代表人宋垚、范本源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50万元罚款。
对此次被罚,第一创业表示,公司已督促一创投行切实以案为鉴,一创投行诚恳接受处罚,并将深刻反思、整改到位,进一步强化执业质量管控,勤勉尽责、规范运作,全面提升投行执业质量,更好服务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目前公司和一创投行的经营情况正常,本次《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拟处罚事项不会对公司及一创投行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