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5 20:09:19 股吧网页版
第一创业: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余剑峰)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6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余剑峰)

本人作为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现将 2024 年度任职期间(2024 年 6 月 28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履
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中国国籍,美国永久居留权,1982 年 2 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本人
自 2008 年 6 月至 2017 年 1 月历任明尼苏达大学卡尔森管理学院金融学助理教
授、副教授(终身教授)、正教授、Piper Jaffray 讲席教授,2015 年 6 月至 2016
年 9 月任香港中文大学(深圳)经管学院教授、执行副院长,2016 年 9 月至今
任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建树讲席教授,2022 年 10 月 18 日至 2025 年 1 月 21
日任深圳暖起来实业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22 年 11 月 15 日至 2024 年 8 月 23
日任深圳市暖起来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监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建树讲席教授、清华大学金融科技研究院副院长、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资产管理研究中心主任、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全球母基金研究中心主任。
2024 年度,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准则及《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要求,持续保持独立性,未出现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利益冲突或其他可能妨碍独立客观判断等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本人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会前认真审阅会议材料,深入了解相关情况,会上积极参与讨论,发表独立客观的专业意见,审慎行使表决权。

2024 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 3 次董事会,本人均按规定出席了所有会议
并行使表决权,不存在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本报告期 现场出席董事 以通讯表决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

姓名 应参加董 会次数(含视 方式参加董 席董事 董事会 未亲自参加董 东大会

事会次数 频方式) 事会次数 会次数 次数 事会会议 次数

余剑峰 3 3 0 0 0 否 0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下设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根据专业背景与工作经验,本人担任第五届董事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第五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
2024 年度任期内,本人召集并主持第五届董事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 3次,对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发表专业意见。

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准则的规定履行职责,在认真学习监管政策、会前多渠道了解情况的基础上,认真审阅各项会议材料,结合自身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在工作中保持了充分的独立性,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认为,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准则规定,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本人对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或弃权票。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2024 年度任期内,本人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次,审议了公司 2024 年中
期利润分配方案,本人结合专业知识与丰富经验,围绕该议案的合规性、合理性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影响等多维度考量,对所议事项发表明确意见。

本人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未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亦未有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情况。

(三)与内部审计部门、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保持沟通,审议稽核内审工作报告,
持续关注公司稽核内审工作开展情况;参加 2024 年年审工作第一次沟通会议,就 2024 年度审计工作团队、职责范围、重要性、整体审计策略、内部控制及风险判断、重点关注范围及审计策略、2024 年重大变化、舞弊讨论、整体审计时间安排、业绩预告情况、服务和费用概要、独立性及专业胜任能力沟……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