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罗飞,离任)
本人作为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现将 2024 年度任职期间(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6 月 28 日)履职
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2 年 5 月出生,经济学(会计学)博
士,加拿大多伦多大学访问学者,博士研究生导师,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湖北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财政部首批跨世纪学科(学术)带头人。本人自 1984 年起在中南财经大学(现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任职,1994 年评为教授,1997 年评为博士生导师。1993 年至 1997 年任中南财经大学会计系副主任,1998
年至 1999 年任中南财经大学研究生部主任,1999 年至 2008 年任中南财经政法
大学(原中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院长,2008 年至 2022 年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经济与会计监管研究中心主任,本人自 2018 年 6 月 28 日至 2024 年 6 月 28 日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2024 年度,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准则及《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要求,持续保持独立性,未出现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利益冲突或其他可能妨碍独立客观判断等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年度履职概况
2024 年 6 月 28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五届董事会
成员,本人因任期届满离任,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一)出席会议情况
本人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会前认真审阅会议材料、提出完善建议,深入了解相关情况,会上积极参与讨论,发表独立客观的专业意见,审慎行使表决权。
2024 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 3 次董事会、1 次股东大会,本人均按规定出
席了所有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不存在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本报告期 现场出席董事 以通讯表决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
姓名 应参加董 会次数(含视 方式参加董 席董事 董事会 未亲自参加董 东大会
事会次数 频方式) 事会次数 会次数 次数 事会会议 次数
罗飞 3 2 1 0 0 否 1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下设投资与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根据专业背景与工作经验,本人担任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2024 年度任期内,本人召集并主持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3 次,对公司
披露财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关联交易、稽核内审工作报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事项审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续聘公司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发表专业意见。
2024 年度任期内,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准则的规定履行职责,在认真学习监管政策、会前多渠道了解情况的基础上,认真审阅各项会议材料,结合自身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在工作中保持了充分的独立性,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认为,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准则规定,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本人对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或弃权票。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2024 年度任期内,本人召集并主持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 次,审议了利润分
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关联交易、2023 年度报告等议案,本人结合专业知识与丰富经验,围绕各议案的合规性、合理性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影响等多
维度考量,对所议事项发表明确意见。
本人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未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亦未有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情况。
(三)与内部审计部门、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1、与内部审计部门沟通情况
2024 年度任期内,本人担任第四届董事会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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