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晓华)
本人作为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现将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2 年 8 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本人
2007 年 8 月至 2009 年 8 月在神华(北京)遥感勘查有限责任公司从事公司法务
工作,2009 年 9 月至 2012 年 1 月在大成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从事律师工作,
2012 年 2 月至 2013 年 10 月任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经理,2013 年 11 月
至 2017 年 4 月任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业务董事,2017 年 4 月至 2018
年 12 月任国泰君安创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投资业务执行董事,2019 年 1 月至
2022 年 3 月任北京中经格隆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副总裁,2022 年 11 月至 2024 年
3 月任特雷西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海南博浩广汇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知学云(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珠海云灏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北京方灏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监事。
2024 年度,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准则以及《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要求,持续保持独立性,未出现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利益冲突或其他可能妨碍独立客观判断等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本人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会前认真审阅会议材料,深入了解相关情况,会上积极参与讨论,发表独立客观的专业意见,审慎行使表决权。
2024 年,公司共召开 6 次董事会、1 次股东大会,本人均按规定出席了所有
下:
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本报告期 现场出席董事 以通讯表决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
姓名 应参加董 会次数(含视 方式参加董 席董事 董事会 未亲自参加董 东大会
事会次数 频方式) 事会次数 会次数 次数 事会会议 次数
刘晓华 6 5 1 0 0 否 1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下设投资与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第五届董事会下设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
根据专业背景与工作经验,本人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6 月 28 日担
任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2024 年6 月 28 日至今担任第五届董事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委员、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2024 年,本人参加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1 次,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
事候选人的任职条件和选任程序进行了审议,发表专业意见;参加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次,对公司董事 2023 年度履职考核进行了审议,发表专业意见;参加第五届董事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 3 次,对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发表专业意见;参加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 4 次,对公司披露财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稽核内审工作报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事项审计报告、续聘公司财务总监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发表专业意见。
2024 年,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准则的规定履行职责,在认真学习监管政策、会前多渠道了解情况的基础上,认真审阅各项会议材料,结合自身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在工作中保持了充分的独立性,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认为,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准则规定,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本人对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各项议案均投赞
成票,无反对票或弃权票。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2024 年,本人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3 次,审议了利润分配、续聘会计师
事务所、关联交易、2023 年度报告等议案,本人结合专业知识与丰富经验,围绕各议案的合规性、合理性以及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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