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夏海力(离任)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夏海力,作为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世嘉科技”)的独立董事,任职期间,本人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的履职情况作如下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系战略管理领域专家,在高校任职多年,并在战略管理领域拥有丰富的知识及经验,上述工作经验有助于本人在履职过程中帮助公司完善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健康发展。关于个人工作履历等情况具体如下:
本人夏海力,男,197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现就职于苏州科技大学,任苏州科技大学商学院教授。本人系战略管理专家,研究领域为工商管理。自 2002 年起,在苏州科技大学任职,曾在 CSSCI 及北大核心期刊上发表多篇涉及战略管理方面的论文;同时兼任中共苏州市委市情研究基地特聘专家、苏州市人民政府研究室特约研究员、苏州日报社(苏报智库)特聘专家,在战略管理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2018 年 11 月起,任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
经自查,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
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以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态度,积极参加公司会议,认真审阅会议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结合本人专业所长,提出合理建议,促进董事会的科学、正确决策。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期间本人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董事会 股东大会
应出席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 应列席次数 实际列席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出席会议
8 8 0 否 3 3
上述会议均由本人亲自参加,并在会议召开前对每一项议案及相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审阅。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经独立审慎判断,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不存在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1.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报告期内共召集、召开了 4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事项进行了审议,本人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不存在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2.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召集人,在报告期内共召集、召开了 1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本人对提名委员会审议的议案均投了同意票,不存在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3.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共参加了 4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分别对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续聘审计机构等事项进行了审议,本人对审计委员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不存在反对或弃权的情形。其次,审计委员会认真听取了公司审计部提交的历次季度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并指导
审计部开展各项审计工作,监督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实施。
4.本人作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共参加了 1 次战略委员会会
议,对公司子公司世嘉马来西亚增资事项进行了审议,本人对战略委员会审议的
议案均投了同意票,不存在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出席了该会议并对关
联交易、续聘审计机构等事项进行了研究讨论,对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议案
均投了同意票,不存在反对或弃权的情形。具体如下:
序号 时间 会议届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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