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14
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改条款对比表
序号 修改前内容 修改后内容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积极履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以公司 行社会责任,在保障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1 和股东的最大利益为行动准则。 的基础上,为股东创造稳定回报,为员
工提供发展平台,为社会贡献企业价值。
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 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
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一 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一
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股份具有同等权利。
2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 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票,每股的发
行条件和价格相同;认购人所认购的股 行条件和价格相同;认购人所认购的股
份,每股支付相同价额。 份,每股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每股面 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的面额股,以人
3 值人民币 1 元。 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
第四十五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
第四十五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 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
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 法行使下列职权:
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
(一)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 董事的报酬事项;
4 董事的报酬事项; ......
...... 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
除本章程特别约定外,上述股东会 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另有规定或本
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由董事会 章程特别约定外,上述股东会的职权,
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 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
构和个人代为行使。
第五十一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会时 第五十一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会时
将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 将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
公告: 公告:
5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本章程的规定;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本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 (二)出席该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
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 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代表股份数量,
(三)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是否
是否合法有效; 合法有效;
(四)应本公司要求对其他有关问 (三)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题出具的法律意见。 是否合法有效;
(四)相关股东回避表决的情况。
如该次股东会存在股东会通知后其他股
东被认定需回避表决等情形的,法律意
见书应当详细披露相关理由并就其合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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