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8
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的规定,将本公
司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2019 年 5 月 3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大资产置换
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019 年 6 月 18 日,公司 2019 年度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根据上述议案,公司以置出资产作为对价与山东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罗欣)股东合计持有的 99.65476%股权中的等值部分进行置换;公司以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购买重大资产置换后山东罗欣股东持有的剩余股权。此次重大资产重组包括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具体方案为:
(一) 重大资产置换
此次重大资产置换的置出资产为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拥有的除保留资产外的全
部资产、业务及负债,置入资产为交易对方持有的山东罗欣的 99.65476%的股权。公司以置出资产与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山东罗欣的 99.65476%股权中等值部分进行置换。
置出资产以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019 年 5 月 28 日出具的《评估报告》所确定的置出
资产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评估价值 90,324.75 万元作为定价依据,经交易各方协商确
定,置出资产作价为 90,325 万元。
置入资产以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019 年 5 月 29 日出具的《评估报告》所确定的置入
资产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评估价值 756,502.87 万元作为定价依据,经交易各方协商确
定,置入资产作价为 753,891 万元。
公司以置出资产与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山东罗欣的 99.65476%股权中等值部分进行置
换,对于等值置换后差额部分,由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向各交易对方购买。
(二) 股份转让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方秀宝及其一致行动人李雪琴、方东晖、方洁音分别转让
33,060,750 股、34,575,280 股、6,961,500 股、27,846,000 股,合计 102,443,530 股公司
股票。股份转让价格为 8.3948 元/股,交易对价合计为 859,995,356.00 元。上述股票的受
让方为克拉玛依市得怡欣华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克拉玛依市得怡恒佳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成都得怡欣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此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克拉玛依市得怡欣华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持有本公司 24,961,414 股股份,克拉玛依市得怡恒佳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将持有本公司 35,789,757 股股份,成都得怡欣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持有本公司 41,692,359 股股份;上述股份的受让方合计将持有本公司 102,443,530股股份。
(三)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此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同意本次交易方案的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1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即 10.48元/股。
经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 2019 年半年度的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此次
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的总股本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每 10 股转增 7 股。2019 年 9 月
23 日,该次分红派息实施完毕。根据上述权益分派事项,上市公司此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调整为 6.17 元/股。
根据置入资产与置出资产的估值,经交易各方确认,公司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的价值为663,566 万元,以 6.17 元/股的非公开发行价格计算,此次发行股份的数量为 1,075,471,621股。
2019 年 12 月 31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
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审核通过。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浙江东音泵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及向山东罗欣控股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3006号),核准公司向山东罗欣控股有限公司发行 518,843,206 股股份、向克拉玛依珏志股权投
资管理有限合伙企业发行 140,754,819 股股份、向 Ally Bridge Flagship LX(HK) Limited
发行 76,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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