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宇通讯”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对通宇通讯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272 号)核准,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共计发行 64,216,766 股普通股股票,每股发行价为 12.64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11,699,922.24 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11,844,055.8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799,855,866.44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 11 月 22 日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容诚验字[2021]518Z0116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募集资金到位后,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为 7,709.24 万元,
于 2022 年 5 月 11 日完成置换;(2)已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募集资金为
11,562.49 万元,自募集资金到位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9,271.73 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 60,713.86 万元,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及账户管理费净额为 4,852.14 万元,
募集资金专户 2024 年 12 月 31 日余额合计为 65,566.00 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等有关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1 年 12 月 14 日,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市分行(以下
简称“建设银行中山分行”)与银河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4050178050400000689);公司、武汉光为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光为”)与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以下简称“东莞银行中山分行”)及银河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579000014222647);公司、武汉光为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中山分行”)及银河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96050100100134575);公司、深圳广通智能技术有限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以下简称“广发银行中山分行”)及银河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9550880230475600150)。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2 年 6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将原拟用于“高速光通信器件、光模块研发及生产项目”和“武汉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实施“下一代高性能天线项目”,该议案已经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2 年 7 月 26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将武汉光为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396050100100134575)变更至广东
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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