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24 年,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遵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将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议召开情况
2024 年,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7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4 年 2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第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关于 2023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3 年第四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内部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3 年度业绩快报及其内部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2、2024 年 4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例会,
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关于<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报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关
于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 2024 年
中期现金分红规划》《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3、2024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关于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4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4 年第二季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4、2024 年 5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第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内审部经理人选的议案》。
5、2024 年 5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第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关于选举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议案》。
6、2024 年 8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关于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4 年第三季度内审部工作计划的议案》。
7、2024 年 10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关于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关于 2024 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4 年第四季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二、2024 年度主要工作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
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2024 年度审计工作进行了总结,认为信永中和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职,遵循执业准则,独立、客观、公正的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意见,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
2、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相关审计事项
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签字会计师召开沟通会议,对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人员及时间安排、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程序、审计重点、风险判断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对审计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并督促信永中和按照工作进度及时完成年报审计工作,充分发挥了监督审查作用。
3、向董事会提出续聘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审计委员会在对信永中和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并查阅了有关资质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后认为:信永中和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信永中和在担任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时,勤勉尽责,较好地履行了作为审计机构应尽的义务。审计委员会
认可信永中和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并决定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二)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自身专业水平,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年度、半年度和季度财务报告。审计委员会根据信永中和出具的年度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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