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决定于 2025
年 5 月 12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股东大会”或“会议”),
现将会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5 月 12 日(星期一)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5 月 12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5 月 12 日上午 9:15~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
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前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若同一表决权出
现重复投票表决情况,则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 年 5 月 7 日(星期三)
7、会议出席或列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亦
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自然人股东
本人不能亲自参加现场会议者,可以使用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样式文本详见附件 2)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厦门市海沧区后祥路 18 号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一层会议室
9、出席现场会议须知
(1)事先会议登记:详见本通知“三、会议登记”
(2)当天携带文件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发并加盖法人公章
的授权委托书。
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
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3)到会日期时间:请出席会议人员于当天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到达会场。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名称
提案 提案名称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2024 年度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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