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罗立国)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本人作为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任职期间(2024年11月13日-2024年12月31日)能够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勤勉、尽职、忠实地履行职责,积极、准时地出席相关会议,充分发挥自己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的作用,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切实维护公司、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并特别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2024年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向各位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
本人罗立国:198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管理学学士、法学硕士、管理学博士、法学博士后。现任厦门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副教授,兼任厦门大学“一带一路”研究院研究员、中国科学学与科技政策研究会、知识产权政策与管理专业委员会理事、厦门市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厦门知识产权法庭兼职技术调查官、厦门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珠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福建品同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
(二)独立性自查情况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过本人应出席的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本人不存在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二)参与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出席了相关会议及履行相关职责。
1、提名委员会
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履行职责 。2024 年 11 月,审议了选举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的相关议案, 切实充分履行了提名委员会的职责。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本人作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在2024年任职期间内,未召开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年度任职期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未发生需要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形。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年本人任职期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进行积极沟通,为审议定期报告做好充分了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其独立性、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关键审计事项等内容进行讨论和交流,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四)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除按规定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外,本人持续通过多种方式履行职责:
1、监督公司的治理活动。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与管理层保持良好沟通,积极有效地履行了自身的职责,对公司治理相关活动进行持续监督。
2、持续关注和检查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工作,本人密切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督促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等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注重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学习《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推动公司治理体系建设,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切实加强对投资者权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利用适当时间,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也与公司高管分别进行了交流,了解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并通过电话和邮件等方式和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知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同时,本人密切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新闻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能够做到及时了解和掌握,从而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有针对性地为公司的发展战略、业务决策、内部管理等工作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始终保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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